“他是一头狼,而你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
庞力自言自语地说着,“说实话,我不想跟你,只想跟着团长。”
“他去哪,我就去哪……”
“海里去,火里也去,到处都去。”
“可他死了,我没地方去了。”
“我十几岁就出来当混子,一开始是偷,后来是抢。每次有收获,兄弟们就一起吃肉喝酒,好不快乐。”
“后来碰上了硬茬子,兄弟们死的死,流放的流放,我侥幸逃了出来。”
“当时我就想,要不就找份正经活干干,不搞那些为非作歹的事儿了。”
“可我一没读过书,二没熟人,连刷个盘子都被人嫌弃。”
“我一下子就火了,打了老板,跑了,继续混。”
“陆陆续续跟了七八个老大,收钱买命,倒卖禁药,就这么混着,再到后来,遇上了邓肯。”
“感觉他人还不错,除了纵容他弟糟蹋女人,对兄弟们挺好的。”
“直到后来,我遇上了团长。”
“我就觉得吧,这人,原来还可以这样活!”庞力的眼中闪烁着光芒,“我文化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觉得带劲,活得有意思!”
“我不想再去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儿了,总觉得这样活着没意思,不痛快。”
“有几次,我差点儿忍不住杀了邓肯他弟。好端端的姑娘被他糟蹋成那个样子,看着揪心。可我回头想想,我就是个混子,手底下的人命不比别人少、自个儿都是脏的,还管别人的闲事儿,真是吃饱了撑的!”
“但自从跟了团长,我就明白了,人要活得痛快,就得按照心里想的。”
“心里怎么想,就要怎么干!”
“要放现在,我去他妈的宰了那个孙子!”
庞力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双手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
“别的我也不会说,反正就一句话,雷光团的老大是你,你让我走,我就走,你让我留,我就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