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妮家里断了她的经济来源,所以那段时间她日子十分窘迫,每天拿着一支旧铅笔在练习写文章,等这一个多月的练习写文章下来,她的文章写的好了很多,但那支铅笔也用成了一个寸许长的小铅笔头。
她手指长,每次写字,都是三个指头用力捏着。
有时候侯文山明显可以看到她手指关节很不舒服,但她从来一声不吭,有时候额头疼得出汗也硬忍着。
所以,当她最终坚持下来,准备去面试的时候,侯文山送给了她一支钢笔。
“呃,其实这钢笔也不是很贵……但我现在工资也只买得起这种普通的英雄钢笔了——反正总比你手里的铅笔头好用,你凑合用呗。”侯文山挠了挠头,“等你赚了钱,再给自己买更好的。”
她紧紧握住了那支并不高档的英雄钢笔,语气郑重:“我会珍惜它的。”
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它。
因为,它是我全新人生的见证。
文山,我会保护好你的孩子的。
我……马上就可以去见你了。
曾一妮的情绪从记忆中收回,她握紧了钢笔,瞄准自己的脖子动脉。
刺下。
“不!不要!”俞德厚惊怒交加的声音响起。
同时,一只手紧紧拉住了曾一妮的胳膊,不由分说把那只钢笔抢了下来。
“曾姨,干嘛啊这是。”侯一鸣笑嘻嘻地拿过钢笔,打开她的包,放进去,又从包里摸出一块手绢,帮她压住伤口,“您别这么冲动,这事儿,我能解决。”
“小鸣,你……”曾一妮脸上苍白,额头有汗滴流下。
她的勇气已经在那一瞬间消耗殆尽,现在哪怕再让她死一次,恐怕也没那个勇气。
“曾姨,您要相信我,我真的能解决。”侯一鸣冲他笑了笑,神情中充满自信。
曾一妮忽然恍惚了一下。
面前少年清秀的脸,再一次和侯文山的笑容重叠。
鬼使神差的,她冲着他点了点头:“嗯,曾姨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