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惩治贪官

作者:风啸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陆文杰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废物。”

杜林一直在沉默,没有说话。

大理寺卿吴栋林直接宣判。

“工部水利司司长,从四品官员陆文杰。

贪污公款九万八千两银币,杀人罪。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兴安州知府正四品官员邓浩漫。

贪污公款九万八千两银币。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兴安州巡检从四品巡检长杜林。

贪污公款九万八千两银币。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吴栋林宣布完这些人的判决,他又宣布从犯的判决。

从犯,除了杀死徐乐安的巡检判处死刑。

其他从犯都没有判死刑,起步刑罚就是十年,大部分被判刑三十年以上。

判处十年的人,是充当污点证人的于正明。

吴栋林判完刑,宣布道:“陆文杰、邓浩漫、杜林。

分别罚没五万两银币。

家中银币不足,家族承担连带责任。

陆文杰、邓浩漫、杜林。

家族所有人和他们三代以内族人,全部列入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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