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诉讼案的结果

作者:奇迹型MKIII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雷萌萌猛然挥拳,狂喜到:“呦西~!这下版权算是保住了。”

古林彩也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拉米亚面无表情,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倒是拉克丝高兴的一下子抓住了林有德的胳膊:“太好了呢,有德。”

林有德微微点头,向李特问道:“还有吗?”

李特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林有德,兴奋道。

“不愧是姑爷,居然猜到了还有后续。”

雷萌萌和拉克丝、古林彩都楞了一下:“还有后续?”

李特满脸快意道:“是的,还有后续。”

“「机战仲裁法庭」判定,「凶鸟」版权非但没有优先于「高达」,反而是「高达」版权优先于「凶鸟。」”

“「高达」对「凶鸟」的抄袭,并不成立。反而是「凶鸟」对「高达」构成了抄袭。”

“因此,「机战仲裁法庭」判决,「凶鸟」的版权拥有方「提坦斯重工」对「高达」版权拥有方「林氏研究所」进行赔偿。并要求在支付版权费之前,立刻停止对「凶鸟」的量产行为。”

“同时,「机战仲裁法庭」还认为,「提坦斯重工」多年以来无故诉讼其他企业、研究所,进行抄袭诬告。因而决定对「提坦斯重工」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

“全判决结果如下,你们自己看吧。”

李特拿出平板电脑,展示在众人面前,众人连忙凑过来,观看者。

—机战仲裁法庭—

诉讼案:「凶鸟」诉「高达」抄袭案,结果如下。

判定:1.「凶鸟」诉「高达」机体形象使用抄袭不成立。

2.「凶鸟」版权优先度低于「高达」,「凶鸟」对「高达」构成抄袭。

3.「提坦斯重工」恶意诉讼其他企业、研究所,污染业界环境,影响业界和谐,加重处罚。

裁决结果:1.「凶鸟」版权持有方「提坦斯重工」对「高达」版权持有方「林氏研究所」进行名誉损失费、抄袭侵权等一系列赔偿。

2.「提坦斯重工」未经「林氏研究所」同意,不得再使用「高达」与「凶鸟」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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