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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记忆储存于心脏或肠道,一定都比大脑存在的更长久。
可惜,人类的记忆,其实和金鱼一样,对大多数事情,只保留得住几秒。
但人类的记忆,又和金鱼有点不一样。
对少年时,对暗恋的人,对那一只轻轻不小心碰到的冰凉的手。
这些事,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忘。
不知何时,同学会,已经变成了一种消耗当初美好回忆的产品。
强大者在同学会上炫耀;
投机者在同学会上寻找机遇;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里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过中游水平罢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刚过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来,踏着节拍,淅淅沥沥。
本来沈凡还算平稳的生活,也像是被这雨,给打破了似的。
变得湿漉漉的。
或许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还有那场同学会。
沈凡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来这种普通从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直到在同学会上,看到当初在初中总是欺负他的同学永伟意气风发。
这家伙,貌似在卦城开了不错的连锁超市,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当初的二班花,也舔着脸,不断地朝永伟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