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马名花一径仇,
跑似轻装到溪头。
他蹲下身,轻轻抚摸着这行打油诗。
然后抽手,将指尖凑到鼻子前闻了闻。
那行打油诗上有一股风干的血腥味。
居然是有人用自己的血,借着某种尖端烧焦了的坚硬物体写下来的。
刘厚判断,那坚硬物体,十有八九应该是火柴一类的东西。
这就奇了怪了,一个人用血写字,而且字迹慌乱,证明情况已经十分危急了,甚至处在生命危险当中。
这种糟糕的状况下,写的却是一首打油诗。
这真的很诡异!
中间必有蹊跷。
刘厚默默念了打油诗两遍后,懂了。
这是一首藏头诗,答案是:
——有鬼快跑!
而且这首藏头诗不光只有开头有含义,诗中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了意思。
每一行,每两个字,就会违反七言绝句的韵律。
将这些不押韵的地方拼凑拆解后,刘厚又得到了另外一个答案。
——杀了罗辉,鬼就会走。
罗辉!
这个名字刘厚熟悉,不就是罗辉板材公司的老板吗?
那个家伙到底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