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骑着车围着市区转了一圈,最后还是俞晴心疼油钱,才不得不制止他再继续转下去。
第二天吃完早饭,项一森被俞晴强令换上喇叭裤花衬衣,这一套还是上次去羊城送给他的。
不过,俞晴自己没穿喇叭裤,她换上了这次进回来的连衣长裙。豆沙色的碎花连衣长裙,脚上再穿上同色系的高跟皮凉鞋,挎个小皮包。
在这个时代走在路上,非常养眼!
再加上豆沙色非常衬她的皮肤,衬得她肤如凝脂,在阳光的照射下莹白透亮。
让在绑货物的项一森都看直了眼。
“别发呆了,赶紧将货绑好,我们还等着出发。”俞晴手里拿着蛤蟆镜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晴晴,你不能换一套衣服?跟我穿一样的行吗?”
俞晴摇头,“不行,我还等着穿着这套裙子在店铺里当模特,换掉如何让顾客看得到上身效果。”
坚决不妥协!
她还想买美颜丸吃,等她吃下美颜丸,那她是不是不用出门了,因为那效果肯定比现在更美!
项一森拗不过她,只得戴上她递过来的蛤蟆镜,跨上摩托车,“上来吧。”
俞晴看了眼被挤得只剩下一点空间的后座,再看自己的穿着,如果想坐上去只能趴开双腿坐,她穿了裙子肯定不敢这样坐。
她不加思索的挥手,“你先这货物搭去店,再来接我。”
这一大麻袋货物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若不然昨晚货物她全卸在店铺里了,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行。”
烧油的速度不是靠双腿的能比的,前后半个小时,项一森就回来了。
一个平时书卷气极浓的男人,突然有一天穿着站在时尚的前沿,那种视觉冲击相当的颠覆人的感观。
俞晴左看右瞧,就是看不够,看着他这身打扮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个时代男人的标配手表他有。
最后看来看去,俞晴从皮包里找出一条装饰性的大金链子,不理项一森强烈的反抗,戴在了他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