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默看着她,眼睛里闪着一抹无法言喻的微光,“初九,今天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就是因为买这条裙子,才遇上了你表哥的情人。”她极为小声的说,眼睛始终盯着脚步,不敢抬起来。
“你打算一直看着自己的脚吗?”他低沉的从喉咙里发出来的耳语声,性感无比。这种声音能让一个女人由于兴奋而战栗起来,让她想要答应他的任何事,让她想要做任何事来取悦他。
“看着才不会跳错。”她的声音低若蚊吟。
他的大手握着她的小手,光滑的皮肤摩挲着她的,一种如火的感觉向她的小臂上蔓延开来,渗入到她皮肤的毛孔之中,到达她的血管,然后在她的血管里奔窜着,企图将她身上的每一丝激情都点燃起来。
她感觉自己突然得了心脏病,心跳飞快,脉搏紊乱,即便她暗暗的做着深呼吸,也无法平复心跳,稳定脉搏。
方晓默扣起她的下巴尖,把她的头抬了起来,“你应该看着我,我的脸比脚好看多了。”
她微微一颤,仿佛被一股电流击中,让她的双膝轻轻地发抖,头晕目眩,似乎刚刚喝下过量的香槟酒。
“你的脸是很好看,可我的脸挺丑的。”她带着一种卑微的神色说道。
“傻瓜,你从来都不丑,你要对自己多点信心。”方晓默抬手,撩开了她额前的碎发。
初九觉得他是在安慰自己,她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她和景晓萌不同,景晓萌是扮丑,一旦恢复本色,就会光芒万丈。而她是真丑,无论怎么变,都成不了白天鹅。
“谢谢你安慰我,晓默哥。”
“我不是在安慰你。人的外表并不重要,再美的人都会变老变丑,品质和气质才是最重要的。”方晓默说道。
初九嘴角扬起,露出了一丝幽幽的笑意。
没有美貌,也只能靠气质去弥补了。
她很清楚这是个看脸的世界,虽然大家都说内心比外表重要,但总会被华丽的外表吸引,总会以貌取人。
漂亮的人无论在社交还是职场的,都更容易取得成功。
可惜,她既不会化妆,也不会打扮,更不懂穿戴,想靠后天来加分都不太可能。
“晓默哥,你有女朋友吗?”她的声音仿佛唇语一般。
但方晓默离得近,还是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