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盈利与抵押

作者:杨氏良家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李丰年主动扛起责任,向赵桓解释道:“禀官家,是草民向三司借的钱。”

“银行向三司借钱?”

“是的。草民以黄金、白银为抵押,向三司借钱一亿贯,约定每年支付三司百分之一利息。”

这是资金杠杆啊。

赵桓眼神一亮。

难怪这个李丰年能够力压众人坐在银行主事的位置上。

虽然银行的风气充斥着一贯的傲慢,但这并不意味着李丰年的能力不足。

在这个封建王朝,让高高在上的皇室财团,低下头微笑着对百姓服务,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但就像,骄矜、腐败的士大夫中也有范仲淹这种忧国忧民,德才兼备的人杰。

高傲的财团中也不缺才干斐然的个人。

运用金融杠杆,获得更高的收益,李丰年在个人能力发挥方面,无疑是做的十分出色。

而且这对三司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要知道三司不仅仅负责收税,也负责铸币。

借给朱旗银行的这一亿贯钱,可不是出自从民间征收的那四亿贯钱,那四亿贯每一分都投入到了国家财政当中。

这一亿贯钱必然是三司印刷的新币,直接借给了朱旗银行,从而获得朱旗银行抵押的白银、黄金储备。

等于是国家根据增长的白银、黄金储备,增印货币,投资一亿贯钱活跃经济。

既增加了国家财政,又促进了民间工商业的发展。

银行与三司的这次合作可谓双赢,银行获得了更大利润,三司也快速掌握了民间的财富数量,加印对应的货币。

前后仅是借贷就借出去六亿贯钱,大宋民间的经济活跃与财富总量可以借此有个大概的推算。

据三司介绍,在靖康之前,皇祐治平年间,大宋税收中,两税占百分之五十六,也就是国家正税约占一半。剩下的工商、专营等非农业税、人头税占了一半。

但这是仁宗时期的数据,经过英宗、神宗、哲宗、徽宗到如今这么多年的发展,商税比例肯定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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