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造就的这种社会风气,反正我是非常排斥,当然与我无关。
既然这小家伙喜欢摇滚,我便有话题和他聊了,因为恰恰我也喜欢摇滚。
我们就这么聊了一路的摇滚话题,我发现他是真的喜欢摇滚,就连鲍家街43号和黑豹乐队这些都知道。
他甚至还会唱,一路上我们聊得确实很好,甚至改变了我对他的一些看法。
原本我以为他是一个很刁难,被娇生惯养的小孩。
可是这短短几个小时的交流,我发现我和他真的还挺有共同话题。
到家后,他甚至对我说道:“叔,你知道老男孩乐队吗?”
我惊到了,老男孩乐队是我们这边本地最早一批玩摇滚的。
乐队成员的年龄比我都大,很多我的同龄人都不知道,他竟然知道。
我点点头,很是诧异的看着他道:“你还知道老男孩乐队啊?”
“知道啊!而且我还知道他们下个月就有一场小型的演唱会……叔,到时候你带我行不?”
“为啥要我带你去?”
“因为我没成年,没有监护人,人家不让我进场啊!”
“那你怎么不让你爸带你去呢?”
他不屑一笑道:“我爸不喜欢摇滚,他也不让我喜欢,你觉得他会带我去吗?”
“那你不怕你爸知道了?”
这小家伙儿还挺傲气的说:“男人,就要有自己的想法,明年我就上初中了,不想什么事情都被我爸管着,我得有自己的想法。”
听着他这段稚嫩的声音,我真的笑了。
可是突然发现,自己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好像还真没有他这般勇气。
我也不再犹豫,当即便对他说道:“那成。”
“拉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