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是不可能的,不管我会不会答应你,你和桐桐以后都是要和梦瑶可可见面的。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答应了你,我也不会瞒着梦瑶。这种事,她有权利提前知道。”
“不行,叶先生,你千万不能和李小姐说!”吴紫琼一惊,连忙着急道,“要是你告诉了她,李小姐肯定会非常生气,我不想因为我,让你的家庭出现什么矛盾!”
“或许你真的不想,可这种事是没办法避免的。”叶云认真道。
吴紫琼没有反驳,只是眼中噙着泪水。
她又何尝不知道,其实叶云说的才是事实?
自己如果真的和叶云在一起了,李梦瑶一定是那个翻不过去的大山。
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
这种事能瞒得了一个月,一年。
难道还能瞒一辈子嘛?
再说了,在事情还没发展到无法挽回的那一刻前,先把事情说清楚,也比以后被人主动发现的要好。
前者叫坦白从宽,后者叫捉奸在床,抗拒从严!
二者从性质上,就不是那么回事!
只是……
一想到万一真和叶云回去面对李梦瑶,自己主动说出和叶云的事情。
吴紫琼就觉得脑海里乱的不行。
这叫个什么事?
这是小三上门手撕原配?
还是像封建社会那般,妾侍去见大夫人?
自己用什么态度?
说什么话?
用什么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