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麦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观点,陶之云就开口了:“我觉得她很洋气,长相也甜美,完全能胜利优妮可的代言人。”
陶之云是整个服装厂,乃至全公司公认的最有品味的人。
她说可以,那就一定可以。
大家集体闭嘴。
不过侯新义质疑张玉名气不够大,建议林麦请刘美庆或者潘雨虹。
这两位女明星可是大陆影视圈里的当红炸子鸡,更是大姐级的人物。
但是林麦怕请不动她们。
只有一个星期就到国庆节了,她得赶在国庆节前让优妮可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因此只能挑有把握搞定的明星,那两个大腕她觉得很难搞定。
特别是刘美庆,前世她看过她的专访,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林麦解释道:“我已经联系张玉的领导了,再换人不太好。”
她并没有说谎,这两天,她除了抓紧时间学习,就是联系张玉的领导,详情她给自己的优妮可拍广告。
这个年代,演员只是一份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是有单位和编制的,因此也是有领导的。
一个演员,哪怕你名气再大,做什么都是要经过领导批示的。
不像后世的流量明星,大多是经纪人和团队。
做什么,只要经纪人允许即可。
这个年代的演员,无戏可拍时拿工资。
有戏可拍时,既拿工资,又领拍戏津贴。
那时,一集戏的津贴也就几十块,可演员们很知足,也很敬业。
哪像林麦前世那些流量明星,职业道德没有,敬业就更谈不上,钱却生怕捞少了。
所以林麦想请张玉拍广告,就必须得找她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