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杀猪手艺虽然高明,但是却在村里不受待见。
原因无他,只因他的脾气实在太暴躁了,动辄出手伤人。
王二狗年轻时就是整个庆州城都有名的混混,打架斗殴乃是家常便饭,还娶过两门媳妇,不过都被他打跑了,以致年过半百依旧孤身一人。
而且不少村里老人都知道,他和神童王仲卿是发小至交,两人感情好到可以一条裤子两个人穿。
但当年也是他第一个闯入王仲卿,亲自把情同手足的兄弟按住,然后亲手把自己的嫂嫂送到大贪官的临时行邸。
说后悔吧,对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王二狗来说也不至于。
毕竟谁的命也没自己的来得金贵,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哪里还管别人死活?
即使是以葬送发小夫妇为代价!
王二狗除了脾气暴躁外,还有另一个特点。
那就是胆子大!
大到什么程度?
大到贫困潦倒时刚在几十里外盛传闹鬼的义庄住了小半年。
所以在大多数村民知晓王仲卿夫妇化作恶鬼回来复仇而惶惶不可终日,不约而同跑到祠堂抱团时,王二狗的选择却迥然不同。
傍晚他去切了肉,沽了酒,磨好了杀猪刀,然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天刚黑就喝得伶仃大醉。
在他想来,管他等会出现的是人是鬼,他的人生信条里从来都没有害怕二字!
要么他被恶鬼弄死,要么他就弄死恶鬼!
就算死了也不怕,生前他就能让王仲卿生不如死,死后大家一同化作鬼魂平起平坐,难不成他还会怕那个手无搏鸡之力的书呆子不成?
正因为这种豁出去的心态,王二狗丝毫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有种年轻时打群架的前跃跃欲试。
很快夜色渐浓,外面飘着的毛毛细雨加剧,渐渐沥沥地打在屋檐上,发出叮叮当当的怪响,宛若一首诡谲的阴间乐曲。
沽来的两斤劣酒早已喝光,后劲上头,王二狗正趴在狼藉不堪的肮脏饭桌上呼呼大睡,桌上照明的菜油灯火苗黯淡摇拽,眼看着马上就要熄灭了。
忽地,屋里凭空刮起一阵阴风,紧接着微弱的火苗猛地转旺,仿佛有人往里面加了火油,只是那火焰却是诡异的绿色,照得满屋绿惨惨,而且丝毫没有暖意,反而散溢出刺骨的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