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能够出手帮忙,就说明对方没有什么敌意。
不过,十恶之人一个个入场,事情慢慢变得复杂了。
既然自己打定主意帮王锦的忙,就得早做打算。
——
“呼…”
年轻人俯下身,用地上躺着那人的衣服蹭了蹭镇暴棍上面的血迹。
鸦雀无声。
二对二十。
准确来讲,其实是张文一对三,王锦一对十七。
而且赢得很轻松。
从由况飞出去的那一刻起,事情似乎就变得不太对劲了。
王锦没用什么特殊的武学招式,也没掏出冲锋枪对着那些大汉扫射。
他只是一边绕圈子一边打,就这么一下又一下地把人锤到动弹不得,然后继续重复这个过程。
期间夹杂着一系列阴招。
扬沙子,薅头发,插眼睛,掐喉咙,踹肋骨,撩阴腿,踩脚趾。
用最少的体力,完成最有效的打击。
不是很潇洒,也没什么观赏性。
但就是能打赢。
如果用这些招式打赢一个人,可能会有人觉得卑鄙。
可用这些招式打赢十几个人呢?
你以为他要薅头发,其实他要踹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