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叹了口气,用猩红之握清理掉了女人的遗骸。
“更何况我是个打工的,评判是非对错不是我该做的。”
年轻人看着那消失不见的尸体,继续向前走。
王锦其实并不喜欢杀人。
生命值得尊重,所以他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身边的同伴。
可也仅限于同伴。
在王锦眼中,同伴以外是敌人。
敌人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
威胁到利益的…就得消失。
一旦想通这一点,给敌人带去死亡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刚才在山路上的不洁者死的干干脆脆,坦坦荡荡。
现在这女人死的拖泥带水,试图用这种方式影响王锦。
可王锦内心深处对这些不太感冒。
双手沾满鲜血…那就好好洗手,然后吃顿好的,再睡上一觉。
第二天到来时,王锦就能继续欢快地砍掉别人的脑袋。
这是他从小到大养成的另一个习惯。
“学会忘记,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虽然很残酷,不过确实很有用啊。”
王锦一边嘀咕一边向前走。
然后停住脚步。
“卧槽...搞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