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我王浩,唯一的继承人!

作者:爱吃红番茄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因为洛歆弄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附加合同,孙秀梅股份生效的前提,是王浩拥有唯一的继承权和转让权。一旦王浩丧失继承权或者转让权,那么股份将自动转移到王浩名下。

其实说白了,这些股份全都是王浩的。除了王浩,孙秀梅不能转让给任何人,也不能作为遗产分给任何人。

而且,附加合同里还有一条霸王条款。那就是王浩随时可以要求孙秀梅,无条件的把这些股份转让给自己。

不得不说,洛歆做事很有章法,股份明面上是送给孙秀梅的,其实是送给王浩的。

这些亲戚想要讨好孙秀梅得到洛神集团的股份,只能说他们是白费力气。

“妈,股份可是个好东西啊,是真金白银!”

王浩推开门,笑容满面的走了进去。

他一进来,顿时破坏了原本其乐融融的氛围,房间安静下来,大家的脸色都变了。

林家众人看着王浩,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就像是眼中钉肉中刺。

因为他们姓林,王浩姓王。

王浩是林德远两口子的养子,体内流淌着的不是林家的血脉。

原本他们就看王浩不顺眼,更何况是这个时候。

说句不好听的,孙秀梅患了癌症,活不了几年。

她一旦死了,那一千万股份,岂不是要被王浩继承?

“王浩,你这个不孝子,竟然还有脸过来?”

大伯林德禄对王浩率先发难。

“大伯,你这是说的哪里话?”王浩一脸不解的望着大伯。

林德禄指着王浩,气呼呼的说道:“你这个畜生,都是因为你借高利贷,那些讨债的人打上门来,把秀梅打进了医院!”

“也是因为你,整日不思进取,颓废厮混,一事无成,把你妈气成了癌症!”

“你妈住院,你面都不露,在外面鬼混,不管你妈的死活。你这个野种,就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畜生都不如!”

王浩眼神一冷,没想到大伯说话竟然这么恶毒,一口一个畜生野种。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