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林枫的野心!

作者:猪头三哥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一般都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更高的能够到百分之三十。

都是比较常见的。

李汉森和苏丽莎的合约能够去到百分之四十。

因为苏丽莎手上的资源全是李汉森弄来的,所以她要分出一大部分给李汉森。

这也是为什么,苏丽莎送林枫回去的时候,会被他说心动的原因之一。

进入娱乐圈,不都是为了名利吗?

那位“林枫”由于是刚入行的菜鸟,但是他和杨真真之前签的合约,分成很低,只有5%。

也就是说,也就是说杨真真拍一个广告,赚了十万,林枫拿到的提成只有两千五百。

这也难怪林枫会这么穷。

这五个点,看上去更像是一种施舍。

这种分成,暂时接受还行。

但是长期为张总卖命,为公司卖命,对于林枫来说是不可能的。

前世的林枫是王牌经纪人。

他有自己的经纪人工作室,是他的独立王国。

林枫的工作室合约非常苛刻。

但是还是有不少艺人趋之若鹜。

最苛刻的经纪合约三七分,林枫工作室拿走七成,艺人只拿三成。

艺人一部电影片酬一千万,林枫就能拿走七百万。

林枫对于那些艺人就是如此苛刻,就是这样惨无人道。

即使如此,很多艺人都愿意签。

因为能够签在林枫的工作室,就意味着有大量的推广资源,有专门的团队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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