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张三侮辱案之二

作者:李桂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谁知第四天上午十点多钟,我二大爷急匆匆的跑到我家。告诉我父亲在病床旁边的窗户上上吊自杀了。

我接着就报了警。警察找双方当事人谈的话,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张小五实施侮辱他人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拘留五日……

我请求公安机关按侮辱罪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的同志告诉我:一般的侮辱罪属刑事自诉案件,建议我们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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