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如此正大光明的,不免有些气不打一出来。可能是我有种当警察的料,正气凛然的喊道:“他偷东西了!”
耳边传来周遭嗡嗡的骚乱声。那一次,我瞧着他头皮直冒汗,眼角沁着泪花,泛着慌张的手指头,害怕怒火交织在一块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我。
说实在话,我害怕了。
他无数次喊着:“我没有,不是我偷的!”
周围却一阵唏嘘,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
老板像催促小狗似的将他赶出店门,嘴里说着难听的话语。
他是带着一团红晕,窘迫地跑开的样子,而我所做的一切,在我眼中如流芳百世的英雄为民做了件,锄奸除恶。
第二次,等到我回到班级时,好巧不巧,竟然跟他同一个班,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孙志明。
而他也知道了我的,陈博远。
放学后的黄昏路上,金灿灿的,影子一个比一个狭长。
他跑到我身后,低声说:“今早你误会我了,我没有偷东西。”
语气义正言辞,我哪能相信,小哼了一声。
他支支吾吾的跑到我面前,将我拦住,“真不是我拿的……那里要是有监控就好了!我是我是帮忙帮他摆玩具,而且那个玩具车我早就有了。”
他日复一日似乎对这件事很放在心上,将近一个星期对我重复相同的话,最后我不耐烦的认同了。
第三次,班级同学有不少丢失了钱财,唯独我从始到终都未丢失过一份。班主任在调查的过程中,锁定了是孙志明偷的钱财。起初的那件事情已经让孙志明在学校闹了不少的风波。而他又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我看着他呆若木鸡的站在讲台问话,手指尖发着抖,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只是那会儿他从没给我讲过话。
事后我跟母亲聊过,母亲不断告诫我,务必远离他。即使我可以从他那捞到不少好处,还是不情愿但也照做了。现在想来,她一改以往的温柔贤祥,忽然间的肃穆含丝眼底下细微的慌忙乱窜,让我起了疑心。
他孤身一人,而我热闹非凡。
某次终于跟他一块结伴回家时,我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告诉他:“我相信你。”
在高学府中,他告诉过我:“那天的那句话,你把我从封闭的空间拉了出来,让我感受到了阳光。”
而我说:“那也是你先开了个窗,让我将鲜红的玫瑰递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