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十大酷刑

作者:烟熏小黄鱼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巡抚吃人?

还是吃的未出生的婴儿?

百姓听到此处一片哗然。

“二牛,你媳妇是不是被鞑子狗官抓去了?”

“狗官真的是太可恶了,居然敢杀孕妇吃婴孩!”

“要不是夏王,我们还不知道鞑子狗官居然敢做出这种天怒人怨之事。”

“我邻居家的媳妇前天刚失踪,我得去通知一声,让他们赶紧来找。希望我邻居家媳妇还没有遭到鞑子狗官的毒手。”

“凌迟得好!”

“要是有比凌迟更严酷的刑罚就好了。”

……

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凌迟,最早出现在五代十国,具体是哪一位酷吏发明的这项刑罚,已经不可考证了。

不过自从它出现以来,一直都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最为青睐的杀人利器。

行刑的刽子手早就在鞑子朝廷练就了一身本事。

他们先将已经浑身瘫软的犯人剥光衣物绑在木桩上。

前两刀直盯着犯人的双眉而去。

“不要啊!”

“大王,饶命啊!”

“我家是浙省的富商,大王饶我一命,我家里人可以拿十万两白银来赎我。”

……

这种情况,刽子手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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