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不要走了好不好?别离开我,好不好?”
闫立恒缓了好一会儿,这才适应,他小心翼翼哄着她,“好,我不走,哪里也不去。乖曼曼,我们回家吧,你一个女孩子不好在这种地方玩的。”
其实这个时候的沈曼曼特别好哄,她一向是很乖的姑娘,她把脸搭在他肩膀,“好,只要哥不走,我全都听你了。”
闫立恒二话不说把她拦腰抱起,而沈曼曼潜意识里就把他真的当成哥哥,特别依赖地缩在他怀里。
短短的一百米,闫立恒硬是把自己累出一身的汗。
倒不是她多沉,相反沈曼曼是真的很轻,羽毛一样。之所以会一身汗,完全是被拿捏的,感觉呼吸都要谨慎再谨慎。
轻轻地把她放到车上,沈曼曼的手机响了,闫立恒替她接的电话。
“你还知道接电话?沈曼曼,你……”
“绍城,是我。曼曼在我酒吧里喝了一天的酒,我现在正要把她送回去,别担心了,没事。”
一听声音是闫立恒,莫绍城眉峰拧起。
下一秒就听见沈曼曼娇滴滴的声音,“哥,哥,你不要走……”
“好好好,我不走,曼曼乖乖听话,哥哥就不走。”
“嗯,曼曼很听话的,曼曼最听话了。”
安抚好沈曼曼,闫立恒原本还想说点什么,谁知那边已经挂了电话,“真是的,也不等人家把话说完。”
发动车子,闫立恒故意把车速调得缓慢,因为醉酒的人会舒服很多。
二十分钟的路程,被他开了三十分钟出来。
车缓缓驶入终点,明亮的路灯把莫绍城的身影拉长,他一直穿着下班回来的那身衣服,清冷又孤寂。
红色跑车停下来,闫立恒是打算把沈曼曼抱出来交给他的。但显然莫绍城更喜欢亲力亲为。
“我来吧。”
莫绍城拉开车门,弯腰去捞东倒西歪在车里的女人。他的眉头拧得更深,以至于动作都不那么温柔了。
沈曼曼咿呀咿呀地嘀咕,也听不明白究竟再说什么。他轻轻拍了她一下,“就你能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