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英澜方面,提供手枪两把,弹匣四个,手雷两枚。
本次行动代号:
粉条!
毫无疑问,能起出这么有“学问”的名字,除了他孟少爷再无别家分号!
……
“你个丢人玩意。”
孟绍原鄙夷的看了李之峰一眼:“打架都打不过。”
“嗨,我这不是不敢真动手,怕弄死了他。”李之峰嘟囔了一声:“真打,三个他都不是对手。
再说了,这家伙太卑鄙了,打架就打架,踢我下面,吐口水,抓沙子蒙我眼睛。”
“他妈的,人家那是本事,一样也是实战出来的经验。”
孟绍原终于笑了出来:“广州的花子,有点意思。记得,找到机会动手,让疤瘌头补两枪。”
李之峰一怔,随即明白了孟绍原的意思。
疤瘌头本事再大,但论杀人的本事,和李之峰根本不在一个水准上。
李之峰要动手,疤瘌头只怕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里是广州,是人家的地盘。
风头要是全被李之峰抢走了,他们面子上的确挂不住。
况且,高英澜虽然说花子要功劳没用,但他可是军统正式在册特工。
这刺杀陈耀祖是大功一件,是决计要把高英澜算上的。
疤瘌头行动时候只要能够补一枪,这份功劳就妥妥的跑不掉了。
杀一个人或许简单,但这份功劳怎么分,学问可就大了。
官场上的规矩,历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