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 他们说快写一首情歌雅俗共赏

作者:胖一点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刘天仙一直拍影视作品,也没有接多少代言,变现渠道有限,出张专辑是个不错路子。

曹轩对此不置可否,但蒋月还是把刘天仙塞到他演唱会做第一个嘉宾。

唱的歌曲正是曹轩去年的英文歌《lethergo》,正好突出一下刘天仙的英文优势。

今天嘉宾有好几个专业歌手,她要不另辟蹊径,恐怕会比成渣。

乃至这首歌也是千挑万选,曹轩的许多英文歌曲,别看他唱没什么,对于普通歌手来说,难度很高的。

特别是刘天仙这种半吊子,强行演唱那就不是露脸,而是露怯。

《lethergo》走的是英伦风,演唱有一定难度,但不算高,刘天仙私下也练了多遍,稳稳拿了下来。

之后又唱了一首自己专辑里准备的新歌,高晋和几个音乐人联合创作。

曹轩在後台听了一下,虽然谈不上一流,但也在水准之上,如果这张专辑有两三首这样的歌,就不算坑粉丝钱。

两首歌曲过后,换好了衣服的曹轩重新上台,第一首歌是《一万个理由》。

这首曹轩当年第一首成名作,现在的口碑并不算好,甚至被许多他的歌迷耻于谈及,甚至反复解释这是曹轩当年的无奈之举。

一个新人想出头,口水歌是最好的办法,等到成名之后,才有底气去尝试自己的音乐追求。

这些歌迷的说法没有错,曹轩当年就是这么想的,但并不意味着他也看低这首歌。

曹轩或许会对这些歌客观评价,分出优劣高低,但他心里会永远尊重这些歌曲。

说句难听的,要饭的哪有资格去嫌饭馊,没有这些烂大街的口水歌,就没有曹轩的今天。

所以不管是谁嫌弃,但曹轩本人是没有资格和底气去嫌弃它们的。

哪怕这些歌過时、老土、烂俗,哪怕曹轩心裡有时也这么想,但他还是要把这些歌时时刻刻同自己捆绑在一起,提醒自己不要忘本,也没资格忘本。

不但不能忘,还要想办法给这些歌正名。

当然了,曹轩自己没那个才华,所以難免要借助一点别人的力量。

所以对不起了,午高!

he…tui!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