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殿下坐拥军权之杖,我怎可与您相提并论呢?”
“蒂尔斯,何必跟我装模作样呢?我知你心中有大抱负,觊觎国主之位;蒙达雅所受的恩宠,绝无仅有!‘谷地女王’这是多么荣耀的称呼啊,就算是在先民的历史上,也只有那屈指可数的几位而已。”
蒂尔斯诚惶诚恐:“殿下,您不可妄言啊,国主身体康健,更有大殿下为诸国出使出力,再有您与二殿下,怎么都轮不到蒙达雅。”
“够了。”三王子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狠狠用劲,让他痛得脸色狰狞,却又不敢发出惊呼……
“殿下,你要做什么!”
“放松,我是要让你清醒一些!我们不如直接点来说吧!大王子是否功成而归,并不重要……”
“重点还是在我们几人身上!我掌握军权,却受制财权,没有财货付出,几个附庸国的大军是不会听我命令的。”
“所以,我们要合作!你若能让蒙达雅要来财权,我便以军队推动蒙达雅上位!我们联手剔除老二!”
咝。
蒂尔斯倒抽凉气:“为什么?”
“你又能得到什么?等未来再将我女儿杀死?”
“不不不。”三王子看向台阶上的蒙达雅,笑道:“我可为她的王夫,我们为谷地的共主!”
“王夫?!
”蒂尔斯震惊了,这是他从未想过的事情。
王族血脉联姻的事情,常有发生。
即便三殿下是蒙达雅的叔叔,也没什么所谓,反而能让王权更为稳固,合则两利。
而放眼谷地各国,哪一国中没有先民之血呢?
如那早已为囚徒的“阿兹特克人”,死于神罚中的君主之妻,就是特左左莫克的女儿。
蒙达雅总是要嫁人的,外嫁出去大概率也是自己的表、堂兄弟。
那为什么不能是叔叔?
见蒂尔斯震撼无言,三王子道:“这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