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具体管制条例,还是以各地本州的州法为执行标准,有的州是严禁携带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有的州则为隐蔽携带……
简单来说,就算把刀挂腰上,拿上衣的衣摆稍微遮盖一下,哪怕露出刀鞘,也符合‘隐蔽携带’规则。
除此外,对于刀具规模限制也很迷幻。
越小的刀限制越严格,自动弹簧制式的刀具更是严格管控。
周黎安对此表示不解时,鲁律师讲:“你就这么理解,明晃晃带大砍刀上街,能给别人提个醒,你是危险份子,绕着你走;怕就怕那种看起来很无害,结果甩出个弹簧刀给你腰子上来一下。”
“除此外,枪械伤害好取证调查,刀具就不同了,伤痕鉴定很难溯源。”
当然,真要有人带着大砍刀上街,巡警还是要上来找麻烦的。
特别是老黑,就算什么都不干,表情稍微猥琐一点,那都要坐警车回局子里喝一杯涮锅水似的美式咖啡。
因此,对于大规模“收藏”刀具,全凭个人爱好,无论持有多少,都不触犯律法。
所以周黎安也就懒得解释那么多了。
到了地方,签单付钱就直接取货走人,另外还让他们转告老板,继续赶制剩下的5000柄矛头、长刀与匕首。当初协议签订的一万订单就算圆满结束。
矛头、长刀可以在后续南迁时收服其他部落作为赏赐,匕首却是部族人的刚需,男女老少都有要用到的地方,例如吃肉时切割,以及给猎物剥皮等等。
他将卡车开出城区,在僻静处将所有武器收入【系统随身空间】。
重新回到城区,又走遍几家大型农用品卖场,搜刮空了当地的伐木斧的库存。
从工厂下订单是来不及了,现在图石部急需大量木材消耗,因此只能买高价。
跑了一圈下来,最终买到一百多把伐木斧。
电锯当然更便捷,但周黎安不打算让部族人太早接触工业化器械,以免产生依赖性。
那么多劳动力可使用,为什么要白养着他们呢?
劳动最光荣嘛。
而且电锯也不便宜,还涉及到燃油消耗,难道真要来回当物资搬运工不成?
周黎安是来当神王的,不是来15世纪北美做好人好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