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挂职

作者:木子蓝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官员因考绩或犯罪等各项原因受到的处罚,其实是很多种的。

最轻的就是罚俸了,罚一月到两年不等。

罚俸之上就是降级,降级又分降一级、降两级、降三级和降级留用、降级调任等不同处罚。

降级再往上,是革职。

革职也分为革职留任、革职、革职永不叙用三等。

革职里又还分两种,一种是冠带闲住,一种是除籍为民。

冠带闲住就是虽然革去官职,但还保留品级,回到老家还享受相应的一些品级待遇等,还是官绅地位。

而除籍为民,就是除去官籍,直接沦为庶民,若是有直系亲属是官员,则按官员亲属对待。

只要不是除籍为民,和永不叙用,还是有很大机会开复起用的。

官员处罚还有一个重要区分,就是公罪还是私罪。

后果相同,处罚却不同,私罪处罚大于公罪,往往要在公罪基础上罪加一等。

当然,明代官员们受到的处罚还不止那些,也还有廷杖、流放甚至处斩、抄家、诛十族等更严厉的。

明代对官员的处罚还是比较厉害的,被廷杖打死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太祖朱元章、烈皇朱由检,都是杀官员很多的皇帝。

朱以海起兵称帝后,为收拢人心,对官员们还是很宽厚的。

甚至下旨正式废除了官员廷杖,还认真恢复了八议制度,其中议贵,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对于八议者犯罪,定刑律而不正决者,流罪以下减一等,五品以上官可以享受到各种免罪或轻罚特权。官员犯罪,甚至还专由大理寺、都察院台狱、诏狱等审理。

除因经济问题等获刑事处分外,因各种问题受到的行政处分用的更多,罚俸、降级、革职三大处置。

朱以海基本上取消了廷杖、流放、抄家、处斩这些处罚,除非是犯谋反谋逆大不敬这些罪,一般的尤其是贪污犯赃、渎职失职等,都并不会处分太过。

也正是因此,所以这次皇帝要一次下放上千官员,才引的朝中这么大反应,大家都担心皇帝这是要改变旧有惯例制度。

动荡特殊时期,官员们一来也是吏治上比较混乱,二来好多人都曾走过弯路。

之前皇帝对冒辟疆等人做出外调的处置,大家都认为是贬降。

可现在皇帝说是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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