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匕首,花清祀见过一次就特别喜欢,那时还专程去询问过有没有类似的想买一把来收藏。
“什么样的,瞧你喜欢的劲儿。”
“嗯,我不太记得了,这次回去我看了给你拍照。”
她若喜欢的东西,盛白衣抢都要抢来。
一路这样先聊着就到了花满楼,他们恋爱的消息花满楼的人已经知晓,见了盛白衣啊就如亲姑爷似的。
花清祀的脚伤已经痊愈了很多,自己也能走,可盛白衣不允,硬是把她从门口抱去三楼茶室,一路引来多少目光。
人多,她也没好埋怨,就揪着他衣襟的力道稍重以此表达。
这今天要对账目,除了谭经理外,其余几间分店的经理都带着账本来了,茶室挺宽敞,现在人多就狭小了起来。
这是盛白衣第一次见她正儿八经工作,特别端雅,就如古代那种一家之主的大小姐,端方优雅,聪慧过人。
花清祀面前,摆着电脑和计算器,还有笔记本,事无巨细都要做记录,见她实在忙不过来盛白衣就充当了书记员的角色。
当他一手钢笔的瘦金体出现在本子时,花清祀把这手好字盯了好一会儿。
她以前是左撇子,也是打小练字,簪花小楷,行书,花老夫人请了名家来指点,她的字也是打小就受人夸奖。
后来左手被废,这字也就荒废了。
“三小姐?”分店的经理喊她。
花清祀回神,指着耗损,“你能说说,城北店的耗损为什么比例比总店还多吗?”
“这……”
花清祀盯着她,眼神认真,“我看过账目,没有问题,我能想象到的耗损就是浪费。马经理,我从不苛待店里的人员吃用这一块,但如果有浪费我就不喜。”
“没有一粒米,一棵菜,一滴油来得容易。”
她小时候有第一次浪费粮食,被奶奶训斥一顿不说,还被罚跪就在祖宗牌位前。
花家老一辈,参军很多,抗日,抗美,内战都参加过,祖上都经历过才明白每一餐都来得不易。
有些事在别家能做,但在花家绝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