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出现能威胁他们的高手这是好事,最好是能把另外三个家伙给灭了,自己渔翁得利,成为最后的赢家。
至于它自己,则完全没有担心。
它不会告诉外人,其实它的来历不凡,且曾经烧死过仙。
一直以来,它都目空一切,从不将另外三个巨头放眼里,并非是它倨傲自大,而是它真的很强。
“那人真的十分厉害,我感觉不比当年的白帝差,我们必须要慎重对待。”
阿德曼很是气恼,如果不将那个凶人放在眼里,趁早除掉的话,绝对会出大问题。
这个凶人极有可能会成为第二个白帝。
“阿德曼,你老了,变得胆小如鼠,竟然被区区一个人类吓成这样。很久没碰到够分量的对手了,就由我来解决掉他吧,我会拆下他的一身骨头,熬成一锅老火汤,来给你压惊。”
黄金骷髅开口,很是不屑。
只要对方不是仙,那有什么可怕的?
同阶战斗,他自信一个可以单挑人族妖族的十个。
他的骨骼融入过一块仙金,自信仙之下自己就是无敌的存在,故而不会将其他生灵放在眼里。
“就你?我劝你还是别白白去送死,对方那件宝物攻击力无比恐怖,我还有秘术可滴血重生,你去只怕会被轰成一堆骨头渣子。”
阿德曼毫不示弱地反讽,他清晰地知道纪默那一击的恐怖,黄金骷髅的骨头再硬,也抵挡不住。
黄金骷髅敲着自己的脑壳,说道:“阿德曼,动动你的脑子,我们位高权重,部下万千,你不会以为我会傻乎乎地找上门去单挑吧?我的骷髅军团,足以让他崩溃。”
黄金骷髅满脸的迷之自信,眼窝里跳动着睿智的光芒。
认为对方肯定只是仗着法宝犀利,只要先用手下的骷髅先消耗一波,最终将其收拾必然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阿德曼望着黄金骷髅空空的头盖骨,很想说你好像有脑子似的?
你就是个没脑子的蠢骷髅,非要作死那我也没办法。
阿德曼也懒得浪费口舌,说出纪默所在的位置,身形消失在黑暗中,返回自己的血棺养伤去了。
没人留意到,一缕无声无息的精神印记,偷偷依附在阿德曼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