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一章:非池中之物

作者:显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在张华的办公室里,李阳接受了一个多小时的普法教育。

看着张华滔滔不绝的为李阳讲解着《流氓罪》以及当下几个比较典型的特色治安法,李阳恍惚中有种穿越之前在b站看罗翔老师视频的错觉。

不过这个倒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通过和张华的一番沟通,他是真的从法制层面,对当下这个时代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很多稀奇古怪的,在后来已经完全泯灭在历史长河中的法律法规,听的李阳是大为惊奇。

就比如聚赌。

这个在后来派出所基本上已经不怎么管了的事情,当96年还是社会专项打击违法活动。

按照当下的治安法,凡事发现赌博的,只要赌资加在一起超过二百块钱,那就算是治安案件了。派出所方面如果抓到,可是有权给每个参与聚众赌博的人拘留半个月,并处两千元以下二百元以上罚金的,并且所有赌资充公。

正因为这个法规,现在各地各级的派出所抓赌的积极性不是一般的高。别的倒是次要的,主要是这个赌资。

只要是抓到聚众赌博,所有赌资就算是派出所的业绩,用来增添派出所的设施设备,以及......干警福利。

所以当下要是打个五毛钱的麻将,基本上就算是犯了法了。

而另一项让李阳啼笑皆非的罪名,是流氓罪的一个分支。

是什么呢?

组织或参与放映不良录像。

现在dvd还没有普及,实际上vcd也才刚刚兴起,在南方一些富裕的地方流行起来。很多地方还用的是那种老掉牙的录像带看家庭电影。

而这种录像带,在深圳广州那面有很多的走私品。其中一些欧美啊,日韩啊的,亦或是香港诸如《草灯和尚》《***》这种的非常刺激的,已经在内地开始泛滥。

很多录像厅都有出粗。

但是因为是限制品,出租的价格往往比较贵。

很多人都是合伙租了然后偷着看。

这种情况,基本上抓住了就直接可以打入流氓罪的打击范畴。

参与观看的一般是罚款加拘留,而组织放映的,严重的都能判个七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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