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虚假的兄弟情(求追更银票)

作者:显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比他差远了。”

“哈?”

听到郭建新的自叹不如,程晓雪撇起了眉头。

郭建新一直是她家族中最出色的那一个,在她的心里这天底下的男人,怕是都是要比自家表哥差半截的。

回想起刚才在办公室里李阳的油腔滑调,她眨了眨眼睛。

真......有那么厉害?

……

“真有那么厉害?”

中午十二点多,距离绥美服装连锁冰城店不远的一个酒楼里,王剑林端着酒杯,满脸兴致阑珊的对着李阳问到。

“郭建新和富卓房地产签的那个合同,要真像你那么说的,完全就是个定时炸弹啊!可是我此前和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搞接待,害怕利息不稳妥,借款合约大多也都是这么签的啊。不至于像你和吴先生刚才说的那么严重吧?李阳你跟我说实话,刚才你是不是故意吓唬郭建新的?”

看着王剑林满脸的好奇,李阳呵呵一笑。

不怪王剑林觉得自己是虚张声势。

其实也正如同王剑林所说,当下其实类似于现代农牧公司和富卓房地产的那种“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借贷合同,在全国各地的民间接待中是很常见的。

按照当下的法律法规,超过百分之十利息的借款就属于是高利贷,这种借贷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可是要命的是,目前国内银行正处于减息周期内,个人储蓄的银行利息持续走低,所以催生了大量的民间借贷。

毕竟很多人将钱放在银行里,在当下是根本跑不过通货膨胀的。所以只能冒着风险,将自己手中不用的钱以更高的利息借给私人。

按照当下比较的行情,一般民间借贷都是百分之十二的利息,就是民间常说的“一分二”。

当然在部分地区也有二分,和二分五。只不过那些贷款基本上都是有一些社会背景的组织团体专门放贷的了,一般来说这种二分和二分五利息的贷款,老百姓也根本不会去碰。

而通常来说,民间贷款的借条和协约,都是不写利息的。

比如说张三借了李四十万块钱,规定年里一分二,那么在借条上就会直接写上“某年某月某日,有张三向李四借款一拾一万贰仟元整,双方协定于某某日归还。”

也就是直接将本息都放在一起,约定个还款日期就得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