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用身体换来的饭馆

作者:暗黑茄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是他的弟弟。

一母同胞。

出生的时候就死了,而他身上也有弟弟的血,从小就听母亲念到这个同胞弟弟,所以在第一次进入噩梦世界后,这种思念和对弟弟的愧疚和恐惧,诞生了这个梦魇。

但因为是弟弟,所以梦魇没有杀死他,反而成了他的左膀右臂。

在公路上游荡了两天,他幸运的找到了一个站台,在几个小时等待后,又上了车。

后来许阳跟着一些梦魇,在69号站台下了车,进而找到了旧货巷。

“我在旧货巷挣扎了十天,每天都是心惊胆颤,我更换过身份,身上货币最多的时候,达到了500元,但那只是昙花一现。为了活下去,这些货币被我花光了,而在一次几乎是必死的攻击中,我逃进了这一家饭馆。当时这里只有一具身体被掏空的尸体,或者,说是人皮更妥当。”

许阳此刻眼神里带着强烈的恐惧。

应该是回忆到什么恐怖的事情。

“那个人皮只剩下一个脑袋,内脏都空了,可他居然还活着。他是上一任饭馆老板,他跟我说,他要死了,问我要不要继承这一家店。好处是以后不用担心被人追杀,因为饭馆老板属于旧货巷的一部分,可以安然无恙的活六个月。而代价是,无法离开这里,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这里的诅咒吃掉一个内脏,等到内脏被吃空了,就会死。”

林默听到这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许阳的身体。

对方的肚子,的确很扁,是那种不正常的扁,仿佛肚子里内脏少了几个。

怪不得许阳得坐在轮椅上。

因为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所以,你选择了当老板!”林默说了一句。

许阳说:“我当时没有选择,如果不继承这一家店,我立刻就会死,当时我买不起任何食物,那就不能待在店里,而外面,是追杀我的狼群……”

林默能想到当时对方的那种绝望。

的确,一个是立刻死,一个是多活六个月再死。

只要是正常人,基本上都会选择后者。

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林默没说话,主要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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