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读者都喜欢这些暧昧情节。
嘴上说着能不能快进,实际大多乐在其中,享受由暧昧堆积而升,从而迎接最大的高潮。
这就证实一个道理。
前戏很重要。
技术再怎么不错,没有前戏烘托氛围,终究达不到想要的至高点。
“你说,一个性格活泼,一个宅男不爱说话,这两种人,会有读者喜欢看吗?”
“肯定会啊!这就可以设计成白给女主,从代入角度来看,谁不想身边有个活泼开朗的女生一直陪伴?当然,男主虽宅,但是要帅,毕竟受众群体都是那些长得帅的读者。”
于时点点头,表示明白。
突然发现,怎么这夏沫伊比自己还会?
从而萌生出一种想法。
“要不……你跟我一起写着试试?”
至少从于时角度来看,夏沫伊是很有天赋的。
“我吗?算了吧,要是被我爸妈发现,肯定会说我的,我就给你说说我的一些观念,能帮助你已经很开心了。”
夏沫伊小手紧捏衣边,头一次撒谎原来是这种感觉。
然而对方有些激动。
“可以跟我一样,偷偷写!”
于时不愿错过这一创作伙伴。
二人扮演起伯乐与千里马,但最终夏沫伊还是拒绝了。
“你要加油喔!这样以后我就可以跟爸妈说,于时现在怎么怎么样,都是我教出来的,我也想试试!”
夏沫伊装出一副认真的口吻,给于时当场演示。
“我会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