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张贵在制策司对韩爌、袁可立、陈子壮这些人如此说了起来。
“怎么强制执行?”
袁可立问道。
“立法!”
张贵回了一句:“把义务教育写成律法,颁布下去,根据大明实际财力,先规定个汉人必须接受的教育年限,然后违背者,如果是官吏履行不当,则贬谪或革职;如果是父母不送其子女入学,则罚款或关押。”
“以法家的手段,虽说能有立竿见影之效,但能否宽严并济,以免百姓过于反感,而徒增官民冲突?”
袁可立这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做过多年的地方亲民官,比张贵更清楚治民光靠法治是不够的,也就在这时候问了这么一句。
陈子壮则依据自己在翰林院多年阅览史料记载,跟着分析道:“是啊,昔日历朝历代皆以孝治天下,孩子对于父母,非仅仅是子女也,亦如同个人之私产。”
“朝廷强行要求其让自己子女读书识字,变得聪明,并不一定是其愿,虽有望子成龙者,亦有保守者认为自己是什么样自己孩子就该是什么样,医者之子亦当从医,工匠之子亦当为工匠,否则就是背叛祖业,乱了自家安身立命的根本。”
“故而,朝廷强行要求子女读书识字,对于许多百姓而言,相当于夺其私产,扰其家务族归。总之,就是会被认为扰民甚重!”
韩爌这时道:“内阁已有言官上疏,参劾有地方官吏为考成计,强推全民之教育,而扰民甚重。陈阁部所言已经应验。”
张贵听后点了点首:“诸位所言没错,但总不能因此,朝廷花钱准备了一桌子的饭,没人吃吧?”
“百姓要视子女为私产,而朝廷要视汉家孩童为将来根基,这里面涉及到个人之私利当不当让渡于国家之利,孝当不当从于忠的问题。”
“我认为是不用考虑的!”
“既然社稷需要朝廷动用权力才能一直是太平盛世,那该扰民的地方就得扰民!不过,大冢宰也没说错,光是法家手段不够,得宽严并济,如同汉能强盛,就不仅仅是继承了秦法,也行了些宽仁。”
张贵说着又道:“陈阁部言在如今汉人社会,子女对于父母,如同其私产。如果再直接些,陈阁部的意思应该是子女对于父母,如同其奴隶,是吧?”
陈子壮听后讪笑了笑,他不得不承认国舅爷的话说的太重,只道:“可以这样比喻,但也不完全对,毕竟父母也愿子女舍弃一切的。”
“管他对不对呢,总之,百姓们不愿意支持自己子女读书,是有不想浪费自己子女劳作的功能的原因在,既如此,不如这样,对于送子女读书较多者,朝廷公费给其奖励奴隶或牲口,每有三名以上子女或五名以上去读书者,就奖励一个奴隶或一头牲口,依次每几个递增一个。”
《从斗罗开始的浪人》
“这样的话,对于大家子人口多的父母,就不用太担心子女全部去上学了,而劳作者减少太多的问题。反正奴隶或牲口,他们是可以使劲使唤的,完全可以一个奴隶或一头牲口抵好几个子女。”
张贵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