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坑不死你!

作者:苏派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王若兮点了点头,冲着旁边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说道,“刘律师,交给你了!”

刘律师点了点头,坐了下来,看着周勇说道,“这位先生,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陆先生的委托,我问你几个问题,还希望你能够好好的配合我!”

“配合个屁,什么律师,我不知道!”

周勇冷冷的道。

“没关系,我问我的,你回答你的,你要是不愿意回答也没有问题!”

刘律师淡淡的道,接着说道,“今天上午九点钟左右,我的委托人陆言先生,在江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缴纳了一笔两百万的医疗费用,用来给他的老师何小慧治病!”

“今天下午三点钟左右,你去了医院,直接给何小慧女士办理了出院手续,并且取走了陆言先生预存在里面的两百万,有没有这回事?”

“哼!我是拿走了两百万,但那是属于我老婆何小慧的,我可没有拿这小子的钱!”

周勇冷冷的道。

“你拿的那两百万对不对?”

刘律师问道。

“没错,怎么了?我拿我老婆的钱有错吗?”

周勇冷冷的道。

“我想你恐怕是误会了,这两百万并不是何小慧女士的钱,而是属于陆言先生的钱!”

刘律师看着周勇说道,“这两百万属于陆言先生预存在何小慧医疗账户上的预存款,跟何小慧女士没有任何关系!”

“你拿了这两百万,在法律上来说,就等于盗窃犯罪了,等于是你盗取了陆言先生这两百万存款!”

“你知道盗窃罪怎么量刑么?我来给你科普一下!”

“根据我国的法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能构成犯罪!”

“如果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如果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盗窃了我的委托人陆言先生,足足两百万人民币,按照刑法,你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至少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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