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些出乎太叔宏的预料了,他没有想到这个妖魔居然是这个样子。
原来就连里华瑟尔这种管制的如此严厉的地方,居然也有着妖魔潜藏!
那么要不要先干掉这个妖魔呢?
太叔宏一时间稍稍有些迟疑了起来,倒不是因为他心慈手软,而是因为凭他现在的身手,想要杀人的话也没有那么容易。
很多没有杀过人的家伙,总以为杀人很容易。各种穿越小说当中,经常有着主角战胜了心理阴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手起剑落,直接砍掉敌人脑袋的桥段。
然而实际上,砍头这种事情相当有着技术含量,人的脖子可没有这么脆弱,一砍就掉。
普通人就算杀一只鸡都很困难,说不定割开公鸡脖子,还能让公鸡挣扎开来,搞的一屋子血。
就更不要说杀人了!
就连古代的刽子手也都很少能够一次性将犯人脑袋砍下的……
有这种本事的刽子手,都是相当吃香有名,被人追捧敬重的家伙。
因为这会让犯人少受很多罪,最怕的是二把刀,一下子砍不死,再来一下,再来一下……砍个七八上十刀才把犯人脑袋砍下来。
可想而知,那犯人死前会受多少罪,吃多少苦头。观刑的家属恐怕都要直接晕死过去了……
太叔宏杀人不少,当然不至于弄出这种乌龙。何况杀人也不一定是要把人的脑袋砍下来。
然而他终究没有趁手的工具,这里是里华瑟尔,这里是巴特莱。他也只是一个普通学生,很难弄到匕首之类的凶器。
所以,太叔宏的目光很快就放在了枕头上,然后死死的用枕头捂住了床上人的口鼻。
很快一股骚臭味道散发出来,这让太叔宏可以确定人已经死了。
因为人死时候,肌肉失去控制,屎尿齐流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太叔宏这才满意一笑,准备去厨房找一把菜刀之类的东西给这家伙放放血……他还打算采集一点精血回去。
有人问了,太叔宏在阿克卡莱的时候,为什么杀死妖魔,不将对方的血放光?而是每次要用的时候还要临时去弄血液?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不是所有的血液都是精血的。
蕴含着灵性的精血,哪怕是在妖魔体内也很少,顶多就是几滴,十几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