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可能让他们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作者:亍十一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哦,想要尸体早点说嘛,带他们去后院。”先前的管事之一秃头男朝身后的打手吩咐道。

就在秋生文才要和他们走,准备找机会逃走的时候,一道声音在他们背后响起,只听这道声音道:“这么说你们是承认杀人了,全都给我带回去,敢反抗的,就地击毙。”

听到声音,秋生和文才急忙把头转过去,映入他们眼帘的,是彷佛自带bgm,丰神俊逸的靓仔乐。

不光他们看到了,秃头男和大胡子也看到了,但他们听靓仔乐话说的挺漂亮的,却只有一个人,旁边连个人影都没有,还什么把他们全都带回去?

大胡子和秃头男相互看了一眼,顿时明白彼此的心意,秃头男还朝身后挥了挥手。立刻又有几名打手走了出来。

只能说靓仔乐整日整日,东奔西跑,这使得他在酒泉镇的名声和威望双降,在秃头男他们眼里,甚至还不如阿标和大嘴。

这也正常,这些人只怕恶人,对讲理或者“老好人”一般的治安队长,反而没有一点畏惧。

他们一动,枪就响了。

屋顶上忽然冒出几个人,照着这些打手和两个管事就是一通射击,一个活口没留。

突如其来的变故,把秋生和文才都吓傻了。

听到枪声的阿标和大嘴连裤子都没来得及,就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在看到陈乐后,他们一脸的不敢置信。

砰砰。

又是两声枪响,阿标和大嘴应声倒地。

屋顶上的“枪手”,显然把他们当成了同伙。

如果靓仔乐一开始就带着“枪手”们亮相,再借秃头男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再当着陈乐的面,对秋生文才做什么。

靓仔乐显然也清楚这点。

那么接下来就是和他们扯皮,靓仔乐自然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他每天奔波就够辛苦了,哪有空招呼他们。

杀了省事。

反正这里随便拉出一个杀了,哪有什么冤枉的?

“冥顽不灵。”靓仔乐怒斥了一声。

一边的秋生壮着胆子道:“阿乐,你把人都杀了,我们上哪找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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