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现在还真看不上眼。
曾书书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烂大街的赌坊明显不在其列,对于他来说,这种地方还不如一个稀奇点的宠物要有趣。
不过既然方譬想去,那他当然也不介意一起玩玩。
打眼看去,玩法也没有多少。
别说和现代比,就是古装影视剧里那些玩法,都比这里的要丰富的多。
不过主要目的是弄钱,玩乐都是其次,方譬当然不会嫌弃。
而且对于这些东西,其实方譬以前没怎么碰过,穷的时候碰不起,富的时候懒得碰。
说直白点,要是玩法太难了,他估计还要现场学。
所以直接挑了个最简单的,赌大小。
有着超乎常人的感知力,方譬哪怕不能清晰地感知到每一粒骰子,究竟是哪一面,但自己控制内力做点手脚还是很轻松的。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普通玩家肯定不是挂逼的对手,除非他开的挂可有可无。
很快,方譬就已经在自己手边堆起了一座小山,就连其他客人也围了过来。
对于赌徒来说,看见一个赌神在赌坊里大杀四方,肯定是很有趣的乐子。
要是不怕死的,还会跟着赌神买几把,来个顺手发财。
只要能躲过赌坊的报复,就可以得到一笔小财,风险与利益并存。
当然还有的就是单纯的看乐子,才输了钱的那种人,就会更加喜欢看到赌坊被人横扫的场面。
反正看热闹的又不嫌事大,死活都只是方譬跟赌坊之间的事情,怎么也连累不到他们。
因此方譬每赢一把,他们叫喊的激动程度都极为惊人,就像他们自己赢了一样。
但方譬的内心却毫无波动,一点想笑的欲望都没有。
毕竟知道明结果的事情,也就不在是刺激了,况且这种数目的金额,早就不属于能让他激动的范畴了。
要玩这些,还是那种生与死一线之间的刺激感更为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