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鱼掩嘴轻笑,这几天,还是第一次见公子如此暴躁。
这尸虫,反而是红鱼一次就试验得手,只是每天和死尸打交道,还是不太好。
长盛如今还是会去杏林堂坐诊,每天早上天亮就去,只接待一百二十人,其他时间,他都要回到这新买的住处,研究研究尸虫。
太便宜了,这么大的寨子,五两银子就拿下了,什么?后面是个坊市义庄?没问题的,我就是喜欢这里,钱多!
俩人出了门,街坊们看他们的眼神都有些古怪,这孩子,男的俊俏女娃标致,咋就喜欢住这里?
这附近几家,哪家不是没钱,才将就着在这附近住的,咦!晚上的野猫和乌鸦叫着可瘆人!
“王婶儿,今天气色不错啊,大叔昨晚累坏了吧?”
“哎你这死小子!”
那夫人风霜的脸上通红,作势要打,见长盛不躲,她故意把扫把打偏。
得多亏了这孩子,当家的病才好了起来,这身体好了,就可以出去挣钱补家,这日子过着也有些滋味。
红鱼脸不红心不跳,落后半步走着,公子真是入乡随俗,这几天,习惯了。
一人正出门。
“哟,小神医,这是要和红鱼姑娘出去呢?吃了吗?他们正在吃,我叫她们添两双筷子!”
“不了不了,钱大哥早上好啊!”
“不来算逑,我要去西市做工,一路不?”
“哈哈,不巧,我们要去北城外码头看漕运。”
“那你去吧,注意安全啊你们两个。”
这附近就七八户人家,长盛来这两天,大家或多或少都受了些好处,此刻倒是相处融融。那人挥手走远,红鱼悄声道:“公子,真就是做好事?”
长盛知道她说的是,为何要帮周围几户人家看病。
“也不全是,这义庄周围有点古怪,我只是拜托他们留意形迹可疑的人而已。”
这义庄处在西市和北市的交界处,阴气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