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独霸太行山

作者:三院老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某个亲戚在王家租田已有三十多年,在他的相应租帐上,童生爹早批了一句“奸刁之极”。另有补充语:“其田甚好,千万勿被佃人蒙惑让谷。”

老头一死,家里就剩下孤儿寡母。亲戚先是开始少缴佃租,慢慢找理由拖欠不给,后来完全不搭理了。

“穷人天生是好人,有钱人就是坏蛋”的理论靠不住。

寡母胆小,只能偷偷抹泪,不敢招惹麻烦。她靠着另十来亩地租,又在工坊里给人炼制硫磺,勉强养家糊口。

童生年龄渐长,书都快念不起了,于是不顾母亲劝说,去跟亲戚理论了几次。当然无果,后面还被打了一回。他气急之下,跟母亲闹翻,执意找上了“贼青天”。

乱世用重典,李自成将佃户当众“绞立决”——以劝说农民交租交息。

这事吓坏了一干人,有些地主老爷都觉得短毛太过分了。

地主老财欺压佃户奴仆的更多,比如窦庄就私设有公堂和地牢。

只要没闹出人命,李自成尽量少杀大户。又劝说地主减租减息。

唉,地主比佃户待遇高啊。

李自成虽然时时刻刻都在窥觊大户们的财产,但是眼下只能以“治病救人”为主。

统战是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很多老农尽管种了八辈子地,可他们连日历都看不懂,农事往往依靠地主指导。这也是乡下老爷们身份尊贵的一个原因。

李自成暂时也培养不出农技员,将就着过吧。

……

还有些卖断身契的奴仆逃奔革命军。

这些男女按常理算私人财产,有胆大的土豪就上门讨要。

明初朱元璋规定只有勋贵和三品以上官员可以蓄养奴婢,其来源还是朝廷发给的官奴。

后来,地主需要奴婢伺候,贫民要卖身葬父,社会需求旺盛,双方一拍即合。私下的买卖人口就泛滥了。

为了躲避律法,双方采取干爹干女儿的方法钻空子。明中后期管制渐渐宽松,不过称呼主人爹娘的传统仍然留存了下来。

(古代如果某个土豪有大量奴隶,那随时可以转化为兵源。有地有粮又有兵,若他们在地方上胡整,皇帝可就坐不稳龙椅了。后期人力资源丰富,使用佃农、长工的综合成本已经比蓄奴低了。之后奴婢也就少了,他们的工作也变成专门伺候主人饮食起居。)

李自成本不想搭理那些老财,但考虑到要搞好“群众”关系,每个逃奴补了原主五两银子赎身费。倒也没人敢嫌少。土豪们反倒觉得短毛挺好说话。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