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

作者:黑天魔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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