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节 凶手

作者:黑天魔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罢了。我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就算在她们当中属于垫底,我也不会有太多想法。

军训,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

教官很帅,棱角有形,不苟言笑,非常刻板,充满了男人味的那种。

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喜欢的人。初中和高中我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男生给我写过小纸条。原因很简单————我长相一般,与“漂亮”这个词基本无缘。

校服是一种很土的东西。以前上学的时候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后来经历多了,我才发现国内很多学校的校服简直就是垃圾,最大限度释放出丑陋,从款式和颜色等方面,从根本上掩盖了“美”这个字。

我是上了大学才开始穿热裤和裙子。

高中的时候根本不敢穿,谁要是敢在学校里这样打扮,班主任立刻把你叫到办公室严厉训斥,打电话叫家长领人。

刚进大学的时候,刻板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挑选衣服,不知道如何释放自己最美丽的一面。

看着别的女生在教官面前嘻嘻哈哈,谈笑自如,我感觉心里被针扎了似的疼。

这不能算是爱,只是一种对爱情的懵懂。

父母每次都会在电话里叮嘱:好好学习,考试拿高分,以后才能找到好工作。

他们的想法不能说是有错,只是太老,太顽固,已经不适合这个全新的时代。

宿舍里的女生晚上会出去喝酒,尤其是周末,一去就是一个通宵。

她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有钱的男人。

是的,你没有听错,不是男朋友,也不是未来的丈夫。

每次她们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我都坐在旁边安静地听着。我知道自己没有发言权,毕竟我和她们之间存在着很大区别,那是我从未体验,更不要说是进入的陌生世界。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

那是一个来自北部山区的男生。个头很高,黝黑的皮肤,带着一副眼镜,是校篮球队的主力。

他和军训时的教官有几分像,这成为了我接受他的理由。

同宿舍的女生纷纷劝我:这个男生不行,不能要。

理由异乎寻常的一致————他家里太穷,没有城市生活的必备基础。像我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如果嫁给他,简直就是心甘情愿主动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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