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十八了,而且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能打打零工,非得来卖狗换钱?”
“打工才能挣几个钱?打工?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也就偷偷电瓶车,才能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狗主人感觉自己似乎灵活运用了一个梗,似乎还有有点得得意洋洋。
慕柯满是无奈,很想就此不管,但是看着那只可怜的狗狗,还是于心不忍:“你这狗非买不可吗?你自己养着不也挺好的吗?我看这狗老实又可爱。而且,你这又不是品种狗,年纪看起来也不小了,卖估计也卖不了多少钱,留着不好吗?”
狗主人道:“我没有钱了呀,我现在找女朋友,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这不要五二零了,我还要给她买礼物啊。像什么zfb呀什么,我该套的我也套了,我还要还款了。”
慕柯一时语塞,狗狗轻轻蹭了蹭她的裤腿。
都说万物有灵,估计这狗也知道,如果慕柯不收自己,自己可能很可能会再回到那个,满是同类尸体的地方。
狗主人见缝插针:“这狗很乖的,也不咬人的。”
慕柯还想劝劝:“养了这么久,你应该也很喜欢吧?又何必卖掉了?”
狗主人连忙道:“我刚才说了啊,我要送礼物给我女朋友,不然她不跟我啊,现在的人都很现实的。而且她也不喜欢狗。我和她刚谈,我要给她树立一个好的形象,我要送她礼物啊。”
慕柯皱眉问道:“你要多少钱?”
狗主人狂喜,忙道:“我也不要多的,六百块。”
六百对于现在的慕柯来说的确是小钱。
不,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都不是什么天价。
慕柯忍不住问道:“你现在是在读书,还是在打工?”
狗主人道:“打工啊,我打工好长一段时间了。”
慕柯道:“那这六百,你出去干点活或者怎么样很快就能挣来,对吧?”
慕柯倒不是有了钱就看不起钱了,但是假设这个狗主人还在读书,不想找父母伸手要钱,她还能找到一点点为他开脱的理由。
可是,他现在已经工作了。
就算他一天一百,那也最多也就六天。
他并不是就缺了这六百。
“这六百,我还得带女朋友吃饭,然后买礼物,我现在也就不想出去干活,这六百到手,我最起码还能潇洒一下子,并且这个狗,它吃得多,我负担也不小。我之前就差点养不起它了。现在我又谈女朋友了,我就根本养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