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帝啊,那也没什么。你若是能帮助我们改良火枪,或者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本将军会考虑。”
想起盛庸在宁王府的地位,拉斐尔双眼放光,这可是条大鱼!
“将军放心,您就看好了吧!我会让您的军队火器,不亚于弗朗吉女王的舰队!”
什么女王?还舰队?打得赢我大明水师?
盛庸轻蔑一笑,便前去巡防掩护。
鞑靼人被驱赶,这只是权宜之计,想要让大明占据产盐地,恐怕还需要战争。
按照朱权的想法,是在咸湖附近,建造一座城池。
有了坚固的城墙,便能更好的防御鞑靼人的骑兵。
如今盛庸率领五千将士,同样在为城池选址。
“咸湖附近,好在有淡水湖存在,水源的问题能够得以解决。”
“草场肥沃,可以放牧牛羊。那些弗朗吉人,都是筑城的好手。”
“殿下慧眼识珠,捡到了这些宝贝。”
盛庸想到此处,嘴角露出笑容,只是身为军人,他敏锐觉察到了远处的马蹄声。
“不好,敌袭!”
盛庸当即策马回到咸湖,没有城墙的防护,明军倒是能直接上马逃跑。
可身边还有三百名弗朗吉人,他们可没有战马。
况且交战之下,明军身为防守的一方,还是草原地形,明显要吃亏不少。
“拉斐尔!让你的人,全都躲在战壕内!”
盛庸有条不紊地指挥道:“斥候前去大宁寻求援军,其余人随我迎击敌人!”
两万余人,要固守四座城池,再加上咸湖,实在是捉襟见肘。
朱权如今忙的焦头烂额,更别提征兵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