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顿简餐,然后找镇长买地皮入住。
镇长很高兴的带路,去看了镇边上的大房子。
有房子,有马厩,土地随便用,但出售货物要交税。
山黛感觉还行,给了镇长一个金币,让他花钱请人修缮。
十个人,十天的工钱。
托商人买奴隶,跟着去大城镇。
天不亮出发,在只有路标的路上,走走停停的跑了一天,走了约一百五十公里,到达一个大些的镇子。
镇里有好多家酒吧,还有警察巡逻。
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跑,傍晚抵达城市。
晚上就购买奴隶,挑挑拣拣,买了二十五个人。
一个女管家,一个金币。
四个粗丫鬟,一个金币。
二十个农奴,两个金币。
买了三辆马车,只有车,马自备。
加上衣服,鞋子,床单,还有农具等,总共四个金币。
天亮回去,夜宿大镇。
第二天继续赶路,遇上了一伙儿劫匪。
没骑马,显然是大镇里面的,夜里就出来埋伏了。
露面的四个,没露面的应该是两个。
“要多少钱?”
“十个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