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同伴被人收买了,一个曾经被我们偷过的商人出钱买你的命。抵得上十次、百次偷窃收获的贝利。’
点燃残破的尸体后,少女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我和你不同,保持警惕、一击致命、还有——’
永远不要相信别人!
‘饶···’
匕首轻松的没入了商人的胸膛,肥硕的身躯扑倒在昂贵的地毯上,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他的命。
至于那个出卖她哥哥的同伴,则被少女活着装入了麻袋中:同时牢固的麻袋中还有一群饥饿到双眼通红的老鼠!
一个小时后,出卖者只剩下带血的骸骨和毛发。
那一年,她十岁;
偷窃?
太简单了;
那抢劫?
还算有点意思;
从贫民区轻松‘招募’到了一群不要命的小孩后,少女开始做起了拦路掠夺、打家劫舍的事情。大海固然广阔,但是陆地才是人们生活的地方。
很快,她的势力就膨胀到了上百人!
而她那张稚嫩冰冷的小脸,也出现在了海军的通缉令上。
少女不在乎,他手下那群只要有食物、烈酒、就能握着老旧武器,‘嗷嗷’叫着冲杀的孤儿们也不在乎。
似乎他们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有一天:
‘喂,塔妮,你的母亲死了。’
街道上,酒馆老板叫住了腰佩长剑,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的少女。
‘就在几天前,病了几个月···我得说,你欠我照顾她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