箫晓很欣慰,段誉这个小王爷也懂得防患于未然了。
“这路非常险峻,易守难攻。正是因为如此,才是他们真正的寨子啊。选一个平坦的地方做寨子,喜欢被围攻的感觉吗?”
箫晓说话也没有故意压低声调,所以,走在前面的周洲听得清清楚楚。
周洲知道,这个王公子,之所以一点也不害怕,随这么多人一起进寨子,就是因为他有绝对的实力。
在绝对实力前,任何阴谋诡计都只是弟弟。
两匹骏马后面,跟着十几个大汉,垂头丧气。
没想到,两个小白脸一样的人,居然没几秒钟的功夫,就把他们制服了,还让他们一点脾气都没有。
大壮在他们当中,也算身手不错的了,在对方手底下,一招都没有过,就被打退了。这还是对方没怎么使出全力的情况下。
那如果对方使出了全力,估计刚才的那个小树林,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了。
想到这里,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低沉。
当然,也有的人很振奋,比如大壮。
大壮现在满脑子都是箫晓两根指头轻松夹住剑尖的模样,所以,当断了的剑尖从他耳边飞啸而过的时候,他不是害怕,他在震惊,很快就热血沸腾。
他从小就有一股蛮力,所以吃的也多,但是因为脑子不灵光,只能做些苦力活,堪堪够养活自己,想多存一个铜板都难。
就这样,还常常被别人欺负,一气之下,就来到这个小树林,正好遇见这些同伴,同伴也看中他一身的腱子肉,于是就邀请他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
大壮孤身一人,哪里都去得。于是就留在这里,虽然这里的生活也很清贫,毕竟老大有很多规矩,必须遵守,所以,他们也不像其他土匪那样,能过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
但是大壮很满足,因为在这里,没有人欺负他,大家都把他当成好兄弟,而且也吃得饱,偶尔还有酒和肉。
但是,现在突然来了一个人,不让他们继续打劫了,让他们去投奔丐帮,大壮脑子笨,不知道投奔丐帮是个什么概念,只知道他想拜那个白衣服的男子为师,学习本领。所以,听说白衣男子要去他们寨子,他好高兴。
箫晓这一路上,就觉得有股灼热的视线一直追随着她,微微偏头,用余光一看,哟,这不是那个傻大个大壮吗,只见大壮一脸热忱地盯着她,好像她身上长出了一朵花似的。
走了盏茶时间,终于到了一条林荫小道上,周洲停下来道:“壮……王公子,前面就是我们的寨子了,寨子比较破旧,请王公子不要嫌弃。”
箫晓停下来,翻身下马道:“不会,我又不来收购,破旧就破旧。”
段誉也翻身下马,牵着马走在箫晓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