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斤多出三文钱,你也不卖?你是不是傻啊,我们是邻居,而那家人是你什么人?你这样就不义气了。”
肉铺老板耐着性子解释。
“不是义气不义气的事,这是诚信,这是做生意的原则。
而且,我和人家是签了协议的。
官府的人还当了中间人。”
肉铺老板没办法,只能直白的说清楚了。
协议上写得很清楚,买卖双方都不可以毁约,毁约的一方是要赔五十两的,而且,合约上的时间是一年。
一年内,他们的猪下水和猪头这些,每斤可以比平时多一文钱,而且,完全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他们怎么可能不心动?
当时,签协议时,他们是十分爽快的。
现在,他们也不会为了一点小钱就毁约,不说别的,光是五十两,他们就赔不起。
而且,还要得罪官府的人。
得不偿失!
那人听着就生气,认为这是推脱之词。
“你别以为这样说了,我就相信了。你就是……”
肉铺老板眼尖看到顾城来了,就笑着打招呼,“小哥,你的东西,我已经过称了,也打包好了。我现在再给你过一下称。”
“不用再称了!”顾城绕到摊子后面去提东西,“我们每天做买卖的,还能不相信你?”
肉铺老板笑着报了数。
顾城也爽快的付了货款,又去收另一家的。
一家一家的收下去。
他回来挑了三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