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来到林荫路的咖啡店。
金志勇和尹在道已经和赵源熙在聊关于合约方面的细节了。
见到主人公来了,赵源熙赶紧起身打招呼,递出名片后邀请两个人落座。
“sunny啊,你看看合约内容”
金志勇也把合约递给了姜东云。
除了公司信息,合约艺人名字和银行账户之外,其余内容都是一样的。
合约年限是三年。
每年的固定代言费是10亿h元,然后会根据当年度的销售额设置提佣,比例为万分之一。
一个品牌的广告代言就是10亿h元,这个数额是姜东云没想到的。
他对数字本来就敏感,不是那种每天刷卡不管消费了多少的财阀二世。
sunny相对淡定一些,毕竟少女时代代言的品牌不少,包含了服装,炸鸡,游戏,饮料等等。
只不过她们集体代言是在公司拿走大部分后,9个人平均分配剩余的部分。
这次是她一个人代言,按照艺人合约,收入也是属于她个人,虽然公司也会先拿走大部分,但每年能有几亿h元收入谁会不兴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