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我该做的事。”
言罢,约翰推开门走了出去。
……
与此同时的礼堂内。
爱丽丝也正在缓步向着斯来特林公共休息室进发。
她今天特意没有如往日那般,往自己身上弄些颜色艳丽的饰品来增加服饰的层次感。
而是穿上了一整套纯黑色的礼服。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要与约翰的穿衣风格进行适配。
因为约翰平常就是一身黑的打扮。
如非必要的话,约翰身上甚至都不会有代表着斯来特林的银绿两色。
而事实证明,在衣物选择上,爱丽丝无疑是成功了。
纯黑色的豪华礼服搭配上她澹澹的妆容、精致却又简约的发型,以及澹漠的表情和动作,让她在保持美好艳丽的同时,身上还在不断向外散发着一股类似于约翰的优雅和冷澹气质。
穿衣风格相近、身高体型相近、长相也都非常美丽(帅气)、罕有的气质也相近,甚至两人的发色都同样是黑色的。
爱丽丝相信,这样的她在与约翰站在一起时,应该也称得上别人一句‘天生一对’了吧?
当然,除此之外,她还做了更多的准备工作。
比如事先就往外放出了风声,说自己喜欢约翰,想要成为他的舞伴。
又比如今天她在真正前去寻找约翰前,故意在霍格沃茨城堡里绕了好几圈路,从而吸引路人学生们的注意力和好奇心。
依靠这种办法,现如今,她身后已经聚集了上百名各个学院的学生。
这些人跟随着爱丽丝,一边向着斯来特林公共休息室金进发,一边还在不断向路边还不了解事情经过的人解释着爱丽丝稍后即将要做的大事。
然后,爱丽丝身后的吃瓜队伍就越来越壮大了。
他们一路叽叽喳喳吵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