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约翰的战斗技巧。
以斯内普的战斗经验,他自然能看得出约翰是采用何种战术打败巨怪的。
他先前还只觉得约翰是在魔咒和魔药上拥有着出色的天赋。
现在再看,约翰在战斗一途上的天赋明显要更高。
‘这就是天生有才能的人啊!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到最优秀!’
如此想着,斯内普看向约翰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欣赏之色。
而约翰此刻也注意到了斯内普观察巨怪的动作。
他挑了挑眉笑着说道:
“斯内普教授,巨怪的抗魔皮肤应该很值钱吧?你要不要收?我可以给你打个九五折!”
此言一出,斯内普眼中的欣赏之意瞬间消散,约翰在他眼中也从原本的天才变成了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市侩小屁孩。
“你留着自己做皮甲用吧!反正你的智力也就跟巨怪差不多,再穿一身臭烘烘的巨怪皮,正合适!”
说着话,斯内普猛地一甩袖子,朝门厅走去。
约翰急忙又上前追问道:
“巨怪皮不收你巨怪小腿总收的吧?我在书上看到有不少纯血家族的巫师,都很喜欢用巨怪的小腿和头颅做成的工艺品。这应该也能值些钱吧?”
闻言斯内普趔趄了一下,而后马上又加快了脚步,一副羞与约翰为伍的模样。
而这时边上的麦格教授也是无奈的摇头叹气道:
“约翰啊,纯血巫师喜欢收藏巨怪小腿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现在的纯血巫师不会再去做这种蠢事的。
而且那些纯血巫师只会收藏自己猎杀的怪物战利品,他们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炫耀自己的武力。
至于别人杀的怪物,他们一点兴趣都不会有。
还有巨怪的抗魔皮肤。
这东西倒也不能说是没有用。